未被領取畢業證書的安排本科學位課程畢業生
未被領取畢業證書的安排
本科學位課程畢業生
由2025年起,學生於畢業後7年內仍未領取的畢業證書,將由教務處安排註銷。因應此安排,教務處於2025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期間,向2016-17年度及之前的本科畢業生,提供一次性的領取及註銷畢業證書安排。任何2016-17年度及之前的畢業生未領取的畢業證書將於2025年12月31日後予以註銷。
畢業生可按下列安排領取畢業證書。若畢業生有拖欠大學款項,其畢業證書將不獲發放直至其清還款項(詳見下列第(三)點)。
畢業生可親自或授權他人到本組領取畢業證書。畢業生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正本 (恕不接受流動裝置上的掃瞄副本) 領取證書。如畢業生未能親自領取證書,可填寫「代領本科課程畢業證書授權書」授權他人代領,獲授權人士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。
以下為領取畢業證書的地點及時間 :
| 時間 | 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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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 下午2時至下午5時30分 |
註冊及考試組 (康本國際學術園十樓) |
*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平安夜(2025年12月24日)、除夕(2025年12月31日) 及農曆年除夕日 (2026年2月16日)之辦公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
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第14.1 的規定如下:
「學生獲本校頒授學位後將獲發予畢業證書。本校會保留拖欠款項的畢業生的畢業證書,直至其清還款項。」
畢業生如有拖欠大學任何費用或物品,例如大學圖書館的書刊/資料、逾期繳費的罰款等,請盡快與有關部門清還款項或物品。
畢業證書為重要文件,請於領取後妥為保存。所有頒授學位7年後仍未領取的畢業證書,大學將予以註銷,恕不另行通知。
2016-17年度及之前的畢業生可通過教務處的一次性安排於2025年12月31日前領取其畢業證書。若畢業生於2025年底前仍未領取或安排特快專遞郵寄畢業證書,逾期未領的證書將予以註銷。在此情況下,有需要的畢業生可按註冊及考試組網上的規定流程申請補領證書。
註冊及考試組
2025年1月
2025年8月1日更新


